和弦发报告说LPO是行业的共识。很显然,我被排除在行业之外。我即以行业之外的身份,再次陈述我的歧见。
首先LPO作为可插拔模块不符合我们对模块化产品的定义,因为LPO不具有通用产品的可插拔特性:即插即用的功效。从模块化产品的角度,LPO 是不及格的学生。LPO甚至不能算一个产品,对它的产品定义还没有定好。(我以为最终定义一个这样的产品系列非常困难)。
其次,LPO不是一个技术框架。也许我们可以理解它的架构酷似10G以下的产品,因为10G以下的产品才不需要CDR的恢复功能,但10G以下的可插拔模块是即插即用的。LPO无法做到即插即用,需要一种适配关系,且必定无法全部适配。因为这个原因,LPO作为一个技术概念并不稳定。我们开发一个200G LPO也许能用,适配性还不错,但是我们开发一个800G LPO,它也许只能适配某一个公司。我们要深知,LPO的理论基础是去适配性,因此它和它自身的目的存在悖论。
第三个症结在于,LPO确实可以降低功耗,其主要是提高系统的复杂度或重新优化系统。如果这么看,产业生态应该是LPO交换机,而不是LPO光模块,因为光模块在去除DSP以后的优化之路径可谓轻微。从原理上看,LPO交换机能支持的LPO光模块的传输距离比较有限,参数也很有问题。这意味着连同LPO交换机在内,这种应用场景必然有很大的约束。综合起来看,这根本就是LPO光模块雀占鸠巢。光模块行业没有足够的理由大肆宣扬一种叫做LPO的理念。
和弦说ARISTA和H3C支持了LPO交换机。即便如此,也不能得出结论LPO 就是行业的共识。ARISTA和H3C推出很多产品,那只是代表了他们自己的技术观念和产品观念。即便他们成功地发布了几款LPO交换机,也不存在一种可以在科学伦理上被认定的LPO概念,因为它不具有普及性。
我们说LPO代表行业退化的特征,是因为LPO无论如何无法构建出一个行业共同的生态。LPO的应用基本是充满缺陷的,不清楚ARISTA的专家如何把明显的缺陷作为创新。我们说可插拔模块是一种创新,我们说CPO是一种创新,因为它们代表了生态的巨变和上下游的巨变。LPO的生态和上下游没有变化,感觉ARISTA就是想宣扬一个蹩脚走路的精灵,因为以前确实也没有蹩脚的精灵。
我对LPO的判断基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,直觉上它是不成立的。如果时代认为它成立,我不能控诉时代,时代有权利步入自己的暮年。